北京兴高化学技术有限公司

新闻中心News Center

2013-02-16 分享 167
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
摘 要
第一类鼓励类
石化化工
20万吨/年及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、10万吨/年及以上离子交换法双酚A、15万吨/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、20万吨/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、5万吨/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生产装置,万吨级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。


第二类限制类
石化化工
新建80万吨/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、13万吨/年以下丙烯腈、100万吨/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、20万吨/年以下乙二醇、20万吨/年以下苯乙烯(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)、10万吨/年以下己内酰胺、乙烯法醋酸、30万吨/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、天然气制甲醇、100万吨/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(综合利用除外),丙酮氰醇法丙烯酸、粮食法丙酮/丁醇、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, 300吨/年以下皂素(含水解物,综合利用除外)生产装置。

更多详情请查看: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).pdf

[京ICP备14007495号-1]  北京兴高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© 版权所有
网站导航 捷瑞数字 | 制作维护 | 
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4640